采购要求
报价要求
需要报含税价发票需要包含运费报价需要包含运费不允许对询价单部分物料报价不允许供应商报价可改数量
收货地址
江苏 镇江 镇江市京口区 江苏索普股份指定仓库
发票要求
增值税专票(一般纳税人开具)
交易方式
账期支付(在结算对账后60天内付款)
支付方式
网商银行融易收(对公转账)
补充说明描述
1.本公司采购的包装物要求送货时包装完好,能够满足采购方使用要求,厚度保证均匀,质量稳定,按40公斤/卷包装。要求白色透明全新PE料,必须符合国标GB/T4456。具体要求请参考附件中的询价书。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卸货,不合格作退货处理,并由供货方重新送货,由于不合格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对我公司正常生产造成的影响)由供货方全部承担。
2.送货车辆要求达到“国五”排放标准,严禁超载(行驶证核定总质量)。
3.请有合作意向的新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料:资质文件及完整的样袋。样品通过审核可获得参与报价的资格,否则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样品相关的联系事宜请与纪工接洽,联系电话:13913444693。样品接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逾期提交的样品将不予接受。
4.报价时需提供如下有效资质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
5.报价含运费、装卸费等一切费用及13%增值税(一票制)
6.付款方式:货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到60天内付款,付款方式为承兑。
7.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蒋璇 18651276811。
8.报价方必须仔细阅读补充说明及附件中“公开询价书”,严格按“询价书”要求提供各类文件资料,如报价方未提出相关要求的,则视为接受询价单全部采购条款,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并向阿里巴巴公司投诉。
9.如有疑问请在评审前电话咨询我司相关业务经理,本次评审最终解释权归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保障部所有。
行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名称 | 品牌 | 型号 | 采购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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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2059900000704 | 塑料包装筒料 | 584*0.080 (厚度0.07-0.08mm) | 36吨 |